以馬斯洛理論為基礎之員工發展

服務期間運用管理規劃

申訴處理與輔導:

本公司設勞工意見信箱及「員工申訴處理制度」,提供員工建言管道,以加強勞雇合作關係。

員工意見申訴辦法如左:

一、員工如以口頭申訴,應由各部門受理人員作成紀錄,立即陳報處理。
二、員工如有權益受損,或有其他意見時,得以申訴表或其他書面直接依本公司申訴辦法循行政系統,提出申訴事 項,各單位主管應立即查明處理,或層報處理,並將結果或處理情形函覆申訴人。

現有:

目前公司設有(輔導長津貼補助辦法)
不適任處理、工作調整:依照勞基法處理
福利補助: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

績效評估與激勵措施規劃

各單位主管對員工之平時工作表現、專長、特性等應詳細考核及記錄,以便適時施以訓練輔導,並按員工到職月份,每隔半年定期考核一次,藉以發掘其才能及適任傾向做為訓練培養及職務調整派任之依據。員工如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請求權益時,本公司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、考核或其他不利之處分。年度考核於每年十二月份辦理,考核期限自當年一月至十二月止。考核項目與評分標準如下:

一、工作績效:佔40%。(所任工作實際完成之績效)。
二、學術技能:佔20%。(工作所需具備之專業知能)。
三、工作態度:佔20%。(個人品德、服務精神、人群關係)。
四、出勤情形:佔20%。(上班情形)。

年度考核分五等次評分:

一、特等:服務成績優異卓越,有具體事實,成績在90─100者。
二、優等:服務成績超過要求標準,成績在80─89者。
三、甲等:服務成績合乎要求,達到標準,成績在70─79者。
四、乙等:服務成績雖未達到標準,努力改善即可達到,成績在60─69者。
五、丙等:服務成績未達標準,成績極差,經警告而未改善,成績未滿60者。

前條考核評定,凡甲等以上之員工均可獲得至少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的考核獎金。
並依考核評等次辦理升遷及加薪事項。
總結,以鼓勵為主,激發其研究潛能,使訓儲人員在研發工作上能獲致成就感,累積個人的工作能量。